海南硕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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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:海南硕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/风险提示函

地址: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南11号9区21-09-159号

电话:0755-88601914 

邮箱:sf_funds@163.com

ICP备案号:琼ICP备2026001633号/技术支持:财虎邦/MAP  RSS  XML  URL 

工作时间:8:30AM - 5:00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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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险提示函

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、评估、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。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
        一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1、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2、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二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1、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、慈善基金;

        2、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;

        3、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
        4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
       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,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, 或买入任何证券、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。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,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。

        基金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,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,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。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。如有怀疑,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,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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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硕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

2026年03月18日